十堰医保查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宜昌路16号
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隶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副县级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医保中心具体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慢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业务。负责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业务工作。
医保中心有干部28人,正副主任职数3名,中层干部13名。大学文化9人,大专文化15人;党员干部16人。中心内设7个业务科,即:综合科、网络科、核定科、工伤生育科、拨付科、特殊医疗科、医疗管理科。
职责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工伤、生 育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的调查测算起草拟定工作。
3、负责参保单位和参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核定和稽核工作。
4、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年度预决算和财务会计统计工作。
6、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管理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7、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支付。
8、负责医保网络开发、维护和管理。
9、负责参保职工医保证、卡的制发。
10、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11、负责对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管理。
12、负责对县、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13、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保IC卡挂失补办程序
丢卡人持所在单位(无单位者带本人身份证、代办者带本人及持卡人身份证)书面证明到十堰市医保中心核定科挂失,挂失次日生效;补办IC卡须带一寸免冠彩照,交工本费25元办理补办手续。办理时限:从办理之日起一周后领卡。
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宜昌路16号
邮编: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