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额15万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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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22〕31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德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德政发〔2022〕13号),将我市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办法共10章45条,与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相比,整体待遇有提升并且在保民生方面突现“九大亮点”。

亮点一:构筑全民医保体系

办法规定,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规定与职工医保分清了界限,又与职工医保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全民医保体系,实现各类人员无缝覆盖,同时可彻底解决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城镇职工的重复参保问题。

亮点二:完善学生门诊待遇

办法规定,“在校学生(包括托幼机构儿童)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无责任人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该项规定完善了学生的门诊政策,将农村学生与城镇学生的门诊待遇进行了统一,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

亮点三:扩大药品目录

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农村居民可供选择的药品目录由原新农合时的1100种扩大到2400种。

亮点四: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办法规定“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较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4万元,提高了1万元至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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