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后军官社保怎么交(2023年最新解答)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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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自主择业军官的社保怎么处理?

退役自护着择业的军人,社保包括养老保险转接到就业地社保单位,并有当地社保机构进行转接手续办理

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军人退出现役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或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以及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或者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

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信息表》,见附件1、2),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凭证》《信息表》和银行受理回执一并交给本人。

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时向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缴费凭证》和《信息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军队财务部门邮寄的《缴费凭证》和《信息表》,核实到账资金无误后,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役军人应及时到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扩展资料

关于退役军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保的处理办法: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存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规定计息。待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

军人本人应当将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存档,在军人退出现役时,随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并交还给本人。军人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规定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出现役,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退出现役时不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开具《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缴费工资基数表》(见附件3)交给本人,由本人随供给关系交给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军官退役后社保后续自己交的,那这个缴费类型是城镇居民社保还是城镇职工社保?

不一定,任何没有单位人员(包括原来有单位后期没有)自由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居民养老保险。

自己判断时,最省事的是看金额。

一般来说,每年缴费200元-3500元的是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多数为整数,如500元,800元的。

每年缴费7000-35000元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多为零数,如7844.95元,10258.33元等。

士官实行逐月领取退役金是否部队还交有社保?

部队不再缴社保,正式退伍之后,工作之前社保断缴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补缴,补缴总月份不能超过服役总月份

部队社保退伍了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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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当兵现在拿不少钱,实际上都是外界和武装部在乱忽悠。养老保险是这次义务兵退伍后的最大一笔钱,1万零5百元左右。但实际上根本无法兑现成现金,在这些年根本无法使用。这也就算了,但反而成了一个烫手的热山芋,吃,吃不下,不吃,那又是钱。国家只给交了两年,退伍后又不分配工作,所以,没有单位给你交纳后面13年的,都必须自己全额缴纳,又不能取出来,这一万多元如果续保满15年时,价格不知道又涨了多少,根本就不值现在的一万元了。反而是自己再拿一大堆钱来补窟窿。最后还是花自己的钱养老,有什么意义吗?这就是很多人说“当兵好,能拿很多钱”的一个哭笑不得的结果。

你如果不上班,就没有人给你交纳国家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只有自己全额缴纳。交满15年后,也不能一次性取出来,要逐月取领取一部分,直到期满。你如果上班,才能让单位给你交纳一大部分,你自己每月扣除一部分,几百元吧。如果你现在不交,等你上班时,单位也不会给你补上这几年的空缺的。只有你自己交满没工作的这几年的,单位才给你交后面的。

只有一个办法,你问问社保局,能否现在就缴满15年的以后,一次性全部取出,然后后面的事就不用他们担保了。等你上班后,再从你上班的日期起重新交纳。这样你才可能拿到部队给的一万多元。

补充回答:本人昨天又问了有关人员,人家说养老保险是不能一次性提前取出的。只有不断续保,才能到60岁时使用。你不交这几年的,等你有工作了,单位也不会给你补,你还是要自己交。你的卡里没钱,就等于拒交。到了一定期限就作废了。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交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到公务员岗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岗位的,以及现役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 军人退役回去后的养老保险是哪种,要根据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退役军人包括现役军人,都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

① 现役军人: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② 退役军人: 服役期间以及退役后的养老保险,在安置地社保部门均可查询。 为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减轻残疾退役军人医疗费用垫付压力,办法规范了享受程序。明确残疾退役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补助、旧伤复发解决医疗费用等工作程序,要求各地推动医疗费用"一站式"费用结算,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

军官转业后社保怎么办

你现在发的是退役金,不是工资,更不是退休工资。如果你交了养老保险,且满15年,是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根本不存在领两份退休工资的说法

正解

为什么一些人老是把退役金与退休金相提并论你现在领的是退役金与社保没一毛的关系

本人四年前就自己交了一份养老金全额自己交每月三百左右后来问了下到六十岁后每月才能领五百左右

全额自己交是不合算的如果有单位替你交一部分还是可取的

商业保险随便你买,社保只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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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国转联8号)

[2001]国转联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的规定,从今年起,将有部分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0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构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体系。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他们退役金的核拨与发放、住房补贴与医疗保障、择业指导与就业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与子女入学等问题的解决。要积极探索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办法。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为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现将《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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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总政治部编制,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同时下达,一经下达,不再变动。

二、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发放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预算,经财政部批准后,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拨,年终进行决算。其中,第一年的经费,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依据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提供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职务等级和经费标准等情况,向财政部有关部门提出预算;以后年度的经费,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上报的经费需求计划汇总编制预算。退役金的发放比照公务员工资统一发放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支付。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服现役期间的工资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的当年12月31日,从翌年1月1日起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其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本人离队时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填制《人员供给介绍信》,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按当地同等职务等级的军队干部所享受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核发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标准,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比例计算。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军人职业津贴、生活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助、地区津贴(含边远地区津贴、艰苦地区津贴、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地区生活津贴)、生活补助、房租补贴。增发退役金比例的边远艰苦地区是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14号)确定的范围。退役金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总政治部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选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退役金照发。

三、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问题

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在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并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四、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军队转业干部个人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建立个人帐户。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并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入其个人帐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五日。

五、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失业保险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六、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

七、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贯彻"个人自愿,按需培训,依托社会,政府协助"的原则进行,主要依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成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肌构承担具体工作。培训单位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竞争能力。对参加全国统一组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地方用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就业培训江作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制订就业培训时划,落实就业培训院校或承训单位等。

八、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主要提供就业咨询,发布就业信息,组织人才交流,建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才网。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社会上公开选用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九、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标准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十、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管理部门的职责问题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

(二)协调办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三)指导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四)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五)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与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

(六)指导街道、乡镇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制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五、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失业保险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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