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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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二、蚌埠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三、蚌埠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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