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49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申请资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递交申请资料时填写);(原件)


  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一手楼)、首期收据和转账凭证(二手楼申请放款前提供);(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和收款账户(收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为保证正常还款,建议均使用一类账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二手楼提供)


  房屋评估报告(二手楼提供)


  《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个人信用报告(由贷款受理网点查询打印);(原件)


  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十项内容,要准备的资料估计有一大沓。


  不过呢,今年,9月2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消息,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想贷款买房的,是不是hin开心啊!


  简化后的材料


  主要包括:


  上传到中心贷款管理系统的复印件不再需要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经办签章。


  借款人工作单位与缴存单位不一致的,不再需要出具公积金委托代缴证明。


  二手房交易申请发放贷款时不再需要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房屋交易完税凭证。


  外地户籍职工不再需要提供社保和纳税记录证明。


  职工本人或配偶有军官证的,不再使用军官证查询家庭已购房套数和征信报告;借款人配偶若为现役军人,不再需要所在部队开具户籍证明。


  提前放款的贷款申请放款时不再扫描预告登记/抵押受理回执和声明书,其中声明书经职工签署后由担保机构存档备查。


  据了解,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简化规定自2018年9月22日起实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