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司有股份划转社保(上市公司国家股划转社保)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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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朋友问到关于哪些公司有股份划转社保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南京银行2009年转社保基金的国有股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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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市的分红政策正在改变!最近五部委发文要求国有股权划转社保,财政部划出10%的工

2019年9月29日 9:36:51 来源: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49人次

股友rh

发表于 南京银行(601009)

股市的分红政策正在改变!最近五部委发文要求国有股权划转社保,财政部划出10%的工

股市的分红政策正在改变!最近五部委发文要求国有股权划转社保,财政部划出10%的工行农行股份给社保,银行股拨备封顶。这一切为何?想明白了,也许对你后面的投资会有帮助!前几年曾听说某东北省发不出养老金,最后惊动中央帮助解决。最近也看了点资料,我们国家老龄化已经到来,但社保资金严重不足。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富足,其养老基金是否充裕是最重要指标。好在我们有庞大的国有资产,其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可谓是优质资产。可以预见,其中的大部分会逐渐划转给社保基金。看了五部委的文件,明确划转社保后,“分红为主,运作为辅”。如此,本人有以下联想:1,“分红为主”:国家会先拿银行开刀,提高分红率。相信,证监会不久也会有相应配套政策出台的(五部委里有证监会)。只有提高分红率,社保基金才会得到及时补充。如此,银行等绩优低估值股票的投资价值就会体现。2,“运作为辅”:如果社保持有的银行之类的股份依然是白菜价,这对社保意味着什么?国家会容忍优质的国有股因为盘子大而长期破净?可以说,社保持股的合理估值,利国利民!这样,社保才有运作为辅的可能性。3,银行提高分红后,资本充足率下降了怎么办?须知,国家鼓励银行扩充资本金可是在动脑筋了。除了定增可转债等,还有可以永远不还本金的永续债。国家的意图就是桥归桥路归路。鼓励高分红,同时鼓励多渠道补充资本金。也许,以银行为代表的低估值高分红的国有控股蓝筹股的春天就要来了。但愿。

股友回答

股友飞龙

2019年9月29日

有道理!

评论来自电脑端

股友江山

2019年9月29日

希望国家政策强制分红30%,企业业绩真实可信,不要忽悠小散。希望像华夏银行这样的业绩好,分红低的公司越来越少。

评论来自电脑端

股友股友

2019年9月29日

本人看到宁波银行每年都在提高拨备,本以为达到500应该是个顶了,然后就该释放利润了。谁知道它又把拨备提高到522,如果不加制

67家央企和金融机构已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

原标题:67家央企和金融机构已划转国资8601亿元充实社保基金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财政部部长刘昆27日表示,截至目前,有67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共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8601亿元。

刘昆是在当日由财政部、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召开的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任务部署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代际公平的充分体现,是一项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政策措施。”刘昆说。

2017年,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要求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

据刘昆介绍,划转前期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在中央层面,已完成三批共67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8601亿元。其中,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划转已具备一定规模。

在地方层面,企业划转前期工作相继开展。截至2018年底,浙江、云南两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分别划转国有资本158亿元、185亿元。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继开展了划转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划转奠定了基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通知,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并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当日召开的会议对全面推开划转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会议强调,要务实高效地完成划转工作。

“根据进度安排,划转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刘昆说,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要求完成划转工作;扎实推进工作,准确把握划转政策内容;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疑难问题。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程序是怎样的?

11月9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公布,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按照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划转的部署和步骤安排,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提出本机构所监管企业拟划转股权的建议方案,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由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审核确认;中央金融机构等由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认。

本方案所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指代表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负责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财政部门。

(二)根据经审核确认的划转方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企业国有股权的划出手续,社保基金会相应办理股权划入手续,并对划入的国有股权设立专门账户管理。

地方企业国有股权划转工作比照中央企业办理。

(三)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由第一大股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股东身份和应划转股权进行初审,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国有股东分别属于中央和地方管理的,按第一大股东的产权归属关系,将应划转的国有股权统一划转至社保基金会或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

(四)划转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同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国有股转持通知,并抄送社保基金会或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国有股转持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应转持的国有股权,变更登记到社保基金会或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

(五)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或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后,相关企业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并按规定做好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工作。国有股权划出方应当就划转事项通知本企业债权人。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相关企业需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年度划转任务执行情况,财政部门逐级汇总后,由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上报国务院。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是什么?

11月9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公布,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划转范围。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划转对象。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股权;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股权;同时,探索划转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因国有股权划转、投资等各种原因形成的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股权除外。

(三)划转比例。首先以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时期因企业职工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基本目标,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今后,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可持续发展要求,若需进一步划转,再作研究。

(四)承接主体。划转的国有股权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条件成熟时,经批准,社保基金会可组建养老金管理公司,独立运营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

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也可将划转的国有股权委托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哪些公司有股份划转社保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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