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还贷收入比提高了多少百分比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656

  日前,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将进行两项重要调整。


  据悉,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一严一松上:一严,房屋套数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一松,调整还贷收入比,降低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


  第一,借款人房屋套数的认定,参考范围将从以前的购房地(比如主城区、双流、金堂等)扩展至成都全域,这将影响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利率和首付成数。简单来说,7月10日以后,如果借款人张小姐在成都市双流县已有一套住房,再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购房,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成数将相应上浮。此前,在双流拥有一套住房的借款人,在成都主城区购房时是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的。当然,如果借款人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已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再购房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因此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还贷收入比是指职工每月还贷额占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比例越低,对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要求就越高。按照人民银行对商业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为了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能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将把公积金贷款职工每月还贷额调整为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70%。”相关负责人举例介绍说:如果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为 2000元,在现有条件下,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最少需要达到4000元;还贷收入比调高后,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达到2858元,就可以贷到相同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此外,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信银行近期已获准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将增加至10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