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办事须知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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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办事须知


    办理事项


    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


   受理条件


    符合《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关于新生儿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办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办理部门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二楼办事大厅;


    2、各办事处;拱北、南湾办事窗口;


    3、平沙、三灶社保所;


    4、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需提交资料


    1、《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属非本市户口或参保人年龄超过18周岁的,《申报表须加盖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章。


    2、参保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提供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3、提供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商银行属下网点开设的个人储蓄结算存折或银行借记卡的原件。


    4、属“低保”家庭参保人须提供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重度残疾”的提供本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低收入家庭的参保人须提供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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