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院费用报销在哪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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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康市住院费用报销在哪办理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二、安康市住院费用报销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安康市住院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报销登记表;


  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提供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


  住院收费票据;


  疾病诊断证明;


  费用汇总清单;


  住院病历;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材料(仅限住院医疗机构为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提供,待国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相关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仅限意外伤害人员提供);


  急诊相关证明;急诊备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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