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81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条件

适用于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个人参保缴费。

(一)本市户籍人员:

1.首次参保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

2.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前为厦门市户口,首次参保且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3.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后取得厦门市户口,曾在厦门参保且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

1.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

2.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延缴法规的;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厦门市派出所发放的厦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符合在厦门办理延长缴费的省外户籍人员;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且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当月在厦门参保缴费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女城镇工人年满50周岁时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

(五)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