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怎么转移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54
一、温州公积金怎么转移
1、公积金转入温州行政区域的
从温州市行政区域外调入职工的,在本市区正常缴满六个月后,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异地转入。
2、公积金转出温州行政区域的
缴存职工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二、温州公积金转移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