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待销户)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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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待销户)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销户条件,尚未办理提取手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可以为职工办理账户待销户停缴手续。


  二、申请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补充住房公积金)停缴申请表(B表待销户停缴)》;


  2.符合销户条件的证明材料;


  3.若申请单位欠缴的,应确认单位和个人缴存情况,除应提供与上述情况对应的资料以外,单位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工资基数证明、单位补缴清册等证明材料。


  三、服务方式:


  线下: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线上: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上海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启封停缴及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一、适用范围:


  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


  二、申请材料: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三、服务方式:


  线下: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线上: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一网通办”PC端。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应及时办理启封手续,并按相关法规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超过6个月未启封的,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


  “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适用于30人及以下无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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