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牡丹灵通卡)怎么使用?操作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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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牡丹灵通卡)怎么使用?操作指南


  使用须知:


  职工办理以下住房公积金业务,应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账户情况;


  2、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变更: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应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然后到受托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信息变更登记和换卡手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更换后,住房公积金账号不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卡号根据受托银行的不同情况不变或作相应的变更。


  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损毁、磁条销磁的,须办理换卡,由领卡人到发卡银行办理。重制后的卡号会变,但客户的其它信息不变,使用效果不变。


  挂失:


  职工遗失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有关受托银行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职工不能及时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可先通过有关受托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挂失五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书面挂失必须到相关地区主办行办理。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后,需把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挂失生效后,所有持卡人发起的交易一律拒绝。


  职工未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挂失手续造成的损失,由职工本人承担。职工遗失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申请补卡的,应到有关受托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补卡后,住房公积金账号不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卡号变更,但客户的其它信息不变,使用效果不变。


  注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借记卡仍可继续使用。


  需要办理销卡的,职工应首先在管理中心办理完公积金账户销户手续,再到发卡银行办理销卡销户手续,受托银行凭管理中心的通告才能办理销卡销户手续。


  密码管理


  为安全起见,职工在领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应由本人携带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受托银行的任一网点修改初始密码。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使用的过程中,如密码遗忘,应由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托银行办理密码重置。


  客户可以通过发卡银行柜面或自助银行设备修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密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进行卡内备用金支取、消费、转账等金融交易,以及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时均须使用密码。在受托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修改时还应核实持卡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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