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启动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55

日前,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根据计划,月底前,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的具体实施办法;年底,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机构的整合、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工作;明年,全省实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目前,我省基本医保制度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卫计部门管理。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别。

医保并轨即整合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简单地说,就是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

新政执行后,我省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也将统一,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

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水平。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