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保险业社会法庭日益发挥作用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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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自2016年9月12日至今年10月20日,共接收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委派和委托涉保纠纷案件1597件,涉诉标的达1.97亿元。总结案1424件,结案率为89.16%,平均结案时间为17个工作日,调解成功案件631件,调解成功率为51.18%,平均调解成功时间为18个工作日。调解成功案件中,涉诉标的总计4336.58万元,调解达成金额2884.96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共75.98万元……一连串的数据背后,印证了河南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取得的显著成绩。

化解纠纷便利化

10月23日,河南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第二调节室,在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家住郑州市航空港区的货车司机姬先生与人保财险郑州市公司法务人员达成赔偿调解意见。今年4月21日,姬先生驾车与人保财险郑州市公司承保的另一车辆发生碰撞,车祸造成姬先生右腿腿骨和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骨组织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人保财险郑州市公司承保的车辆全责。5月28日,姬先生康复出院,但是车祸双方因姬先生腿伤是否构成伤残产生争议,姬先生为此诉至郑州市高新区法院,起诉赔偿金额33165元。案件随后转至河南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进行诉前调解。经过协商,双方最终确定,由人保财险郑州市公司向姬先生支付理赔款27000元。

据人保财险郑州市公司法务人员李慧君介绍,达成调解意见后,预计一周内法院会出具裁定,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后三到五日打款给客户。“随着保险业务量增大,公司的案件也在增加,通过保险行业社会法庭诉前调解,可以减轻工作量,也为公司降费增效提供了一条路径。”

对于姬先生而言,通过保险行业社会法庭调解,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周期,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还能尽早拿到赔款。

多方共赢高效化

2016年9月,在河南省高院、河南保监局指导下,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郑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与郑州高新区法院、郑州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四方共同签署《河南省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示范点共建协议》,诉调对接示范中心正式成立,与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合署办公。同年11月,中国保监会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真正为河南省诉调对接指明了方向。

“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增加了一个更加方便、高效和专业的解决纠纷的途径,节省了‘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和诉讼费用;对于法院来说,减轻办案压力,真正意义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优化了司法资源;对交通部门来说,缓解了交管部门后续工作压力,提升了交通事故处理速度。通过调解让交通事故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拿到赔款,减少了次生纠纷发生。”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主任孟倩说。

工作方式多元化

通过一年的高效运行,河南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不仅实现了“多方共赢”,而且坚持实行“调判结合”的工作模式,内部设有涉保审判法庭,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涉保纠纷案件,依法立案登记后可在涉保审判法庭中开庭审理,目前已开庭审理540起案件,下达判决书498件。

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还积极探索开展线上调解新模式。6月16日,首例线上网络调解开展并成功达成调解意见,在印证新兴调解模式可行的同时,更为以后多元化解决涉保矛盾纠纷奠定了基础,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矛盾纠纷,让调解工作变得更加便利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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