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扶贫需要通力协作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36

截至2017年末,我国尚有3046万农民生活在国家贫困线以下。为了实现2020年消灭绝对贫困的目标,未来3年年均要消灭约1000万贫困人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根据中央“五个一批”扶贫路径,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换言之,在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等脱贫举措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况下,社会保障要发挥兜底功能。

事实证明,社会保险对农村脱贫的促进作用是明显的,而从先行地区的经验来看,建立部门之间的社保扶贫协作机制尤为重要。无论是灵活整合各项政策和各方面资源,还是推动政策落细落实,都需要人社、财政、卫计、民政、扶贫、银行、商业保险等部门和机构的通力合作。

例如,内蒙古赤峰市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发放单笔额度不高于10万元的金融助力养老保险贷款,帮助困难群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预计2020年参保贫困人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到6000元左右。正是因为人社部门和金融机构通力合作,此举既减轻了财政代缴的负担,化解了缴费难题,又提高了贫困人员待遇水平。

又如湖南省推出“扶贫特惠保”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个人只要缴纳6元钱,由乡镇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贫困人员发生大病住院费用后,可额外获得数千元医药费用补偿。这同样是依托于人社、财政、商业保险等部门的有效衔接与协作,才能有效化解贫困人员因病致贫风险。

除了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人社系统内部也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利用推动全民参保计划的契机,加强精准识别贫困人员,层层细化目标,帮助困难人员参保脱贫;深入贫困家庭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人口参保防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规定参保续保,防止其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