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保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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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和缓缴期限

(一)适用范围: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二)缓缴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生育保险。

(三)缓缴属期: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8月至10月

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个人缴费部分不缓缴,各类缓缴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义务。

二、办理流程

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

三、缓缴费款补缴期限

享受缓缴的企业和单位最迟于2023年3月底前按相关法规及时补缴有关费用。

注:需提前缴纳缓缴费款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四、待遇处理

缓缴期限内,医保部门正常核定保费,正常核征个人缴费,划拨个人账户。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相关法规的医疗费用可正常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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