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本市户籍农村居民怎么医保集中缴费?怎么缴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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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村居参保的农村居民。各区(市)辖区范围内由村居管理的农村居民,由村委会(村居)统一集中办理参保缴费。

延伸阅读:

青岛参加医保的好处有哪些?

一、住院待遇

一个年度内,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期间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5%、80%、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5%、75%、5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90%、85%、80%。

温馨提示:住院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2020年1月起,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等六家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一个年度内,居民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在社区、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80%、80%、70%、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80%、80%、65%、6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比例分别为90%、90%、85%、80%。成年居民在实行基本药物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在社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支付。患精神病门诊慢特病的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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