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不一样?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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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不一样?

为什么养老保险的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不一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保体系中最重要的两大内容,但是各自的性质的和待遇保障的目标是完全不一样的。

养老保险的定位主要保障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后,没有工资收入的情况下,通过办理退休,能够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于保障年老后的生活。基本养老金保的不是一阵子,而是后半生。而人们在职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比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少的多的,这就是大家经常会听到“养老基金没钱了”的谣言的来源。这就需要保证养老保险持续不断的缴费,通过养老保险资金的循环流动,保障基金的不断保值增值,保证保障基金的按时足额支付。所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设定一个基本的门槛,这个基本的门槛就是最低的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如果达到了最低的缴费年限,那么今后就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没有达到这个基本的门槛,就进不了领取养老金的大门。而要想领取更高的养老金,就只有两个途径。要么是增加缴费的投入,也就是提高缴费基数;要么就是增加缴费年限。也就是所谓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养老保险缴费最低达到15年的规定,这是由社保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的。而国家对于医保的缴费年限只是给了个区间,具体的由各地自行在此区间内确定。主要是因为医疗保险的主要目标还是解决参保人看病就医的问题。要想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前提条件就是缴纳医疗保险,而职工医疗保险,是采取按月缴费的方式,这个月缴纳了医疗保险,下个月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由于医疗保险是采取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方式,所以各地区之间,由于经济发展的总量不一样,经济发达程度不一样,参保的企业和人员不一样,医疗保险收入的差距非常大。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好,企业从业人员多,参保的人数比较多,医保收入比较多,每年医保基金的结存也就比较多;经济发展差一点的地区,由于企业少,参保人员少,医保基金有时甚不能保障本地区的支付,还要通过调剂金来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是采取地市级统筹的方式,除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的支出,对于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也是一个问题。退休人员领取的是养老金,不能在退休后还要从养老金中扣缴医疗费。所以各地根据自己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规定了一个最低的缴费年限,这个最低的缴费年限也就是缴纳医疗保险贡献的一种肯定,对这种贡献的奖励措施,就是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从大多数地方的规定来看,其实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差不多的。

但为什么有的还要规定累计缴费30年或是20年呢?这主要是为了解决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比养老保险制度晚,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行之前的工龄,或是医疗保险制度没有实行之前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以后,实际上缴纳医疗保险的年限是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差不多的。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一样,这是由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险,两者的功能定位,待遇目标是不一样的,两种保险制度的建立时间不一样。每一种保险缴费多少年,要根据该保险自身的特性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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