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没有房子,也没办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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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咨询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你好,有过两次房贷记录,一次商贷,一次公积金贷,都已经结清,房子已经出售,现在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认贷不认房”的标准。 如果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贷过一笔住房贷款(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如果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贷过两笔以上的住房贷款(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照建金[2014]148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您已经累计使用两次,属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无法在我中心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第三套住房贷款

启示:开封 “认贷不认房”的标准是:只要名下贷款买过房,不论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也不论是否房子已经结清并出售。婚前一个人只有两次机会,婚后两个人总共就两次贷款买房的机会,如果夫妻双方婚前都办理过贷款买房或者一人办理过两次,那不好意思,婚后就没有机会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所以,以后想在开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朋友最好考虑好再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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