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能报销多少?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48

根据北京人力社保局的规则,大家在生育时相应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在分娩之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9个月,如果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可以报销生育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但是生育津贴需要先由用人单位垫付。

参保职工在分娩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但是在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基金会补支之前用人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补支的标准为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北京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1、北京生育保险在进行补贴时,主要是以生育津贴的方式来的。对于妊娠时间达到7个月以上顺产或者妊娠时间不足7个月早产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对于在生产时难产或者行剖腹产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时间为3个半月;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增加一个孩子,在享受生育津贴时就可以多享受半个月;妊娠时间在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得时间为1个半月。

2、凡是符合享受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在生产之后可以享受围产保健补贴700元,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3、之前在单位按照要求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失业后的一年时间内生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流产400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