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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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不少于购房款总额相关法规比例的预付款税务发票、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税务发票(或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域以外的,另需提供职工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职工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父母、子女之间更名备案合同的,是否需要退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职工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该住房消费行为最终未能实现的,应当及时退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如职工申请撤销,或在父母、子女之间更名备案合同的,应退还已提取的购买该房产的住房公积金。

湖州公积金如何办理离职提取?

终止劳动关系等提取所需的材料

⊙属本市城镇户籍的,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6个月;

⊙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说明

⊙上述提取情况,若提取人及配偶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优先用于归还贷款;

⊙提取时提供建、工、农、中行及其他银行借记卡,中心会将提取金额打入到您的卡折内。

如果离职后在外地重新开户缴纳公积金,在湖州本地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还能提取吗?

不能,在外地重新缴纳公积金,湖州本地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只能在外地正常缴满6个月后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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