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期是如何定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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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期法规如下:

1、医疗康复期:康复对象在工伤医疗期内进行医疗康复的,其医疗康复期与工伤医疗期合并计算为医疗终结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康复对象在医疗终结期后进行医疗康复的,医疗康复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康复对象经医疗康复3个月,最长6个月应对医疗康复进行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结束医疗康复。

2、职业康复期:职业康复期一般为6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康复对象进行首次职业康复终结后一年内,不再进行职业康复。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者或家属有何投诉举报途径?

答: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社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拓展:工伤“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

根据相关法规对社会保险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迟到、早退、早到、晚走发生交通算工伤吗?

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也可能晚一点,这“一点”是多少,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法律在此并未作出确切法规。但必须具有正当性,除应考虑距离因素外,还应结合路况条件、交通工具的类型和季节气候的变化、偶然性事件的发生等,来做出客观、合理、全面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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