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程序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562

  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程序是什么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办结。


  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