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在什么地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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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在什么地点
1、安阳市文峰区(县)文峰大道街道559号
2、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3、商都路文源名居小区西区商住楼103号(文峰大道与商都路交叉口向北二百米路西);
4、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紫云花园(人民广场西南);
5、安阳市安阳县示范区诚一路(白璧镇政府对面);
6、枣乡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路北500米路东;
7、汤阴县光明路北段路西
二、安阳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办理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凭证
3、家庭无房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
5、身份证
6、I类借记卡
7、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三、安阳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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