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城乡居民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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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东莞城乡居民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

  为进一步保证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证水平,经广东省批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元,即在原标准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

  本次调整后参保人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90元。新标准将在8月31日前发放到位,并补发7月份新老标准的差额。

  本次调整将惠及全省868万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城乡居民。

  拓展:2022东莞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2022东莞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如下: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28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

  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实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挂钩调整:

  1.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按缴费年限长短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1.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倾斜调整。

  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方法进行倾斜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

  对上述高龄人员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转干部倾斜调整。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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