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需要工伤保险医院开具什么证明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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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购买工伤保险可以防止用人单位因为工伤遭受损失,如果要申请工伤保险的,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那么,认定工伤需要工伤保险医院开具什么证明?


  认定工伤需要工伤保险医院开具什么证明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1、工伤医疗待遇


  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60%(工资的2、3或75%)也有些国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给予一次性抚恤待遇,一般最高为4年工资。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是对轻度伤残支付的待遇。一般以永久全残支付的待遇为100%,部分残的按比例减少。支付方式视伤残程序而定,对于伤残程序达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定期支付,最轻度伤残的一次性支付。


  5、死亡待遇


  此项待遇一般除丧葬费外还有遗属抚恤金或遗属津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遗属抚恤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部分。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于死者生前3年工资的收入。遗属定期抚恤金按照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年金等情况给付,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工伤补偿公约》规定一个标准家庭(夫妻加两个子女)最低标准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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