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得新型肺炎算工伤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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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班得新型肺炎算工伤吗


  员工因工作而感染新型肺炎,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则不能认定工伤。


  人社部于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并发症如何认定


  工伤并发症是可以申请鉴定的。工伤鉴定一年以后或者多年以后伤情严重变化、发展,可以重新认定或者重新工伤鉴定的。


  并发症的认定:


  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


  另一种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由患一种疾病合并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


  1、后一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疾病所引起的;


  2、从后一种疾病的发生规律上看,前后疾病之间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只具有偶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后种疾病的出现属突发性的;


  3、后种疾病的出现非因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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