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离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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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我市离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办理材料:


    (1)《珠海市养老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殓葬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之一;


    (4)申请人与死者具有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委托办理出具委托公证书等材料之一),如单位代办的,同时提供单位证明;


    (5)死者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申办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①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②其他的出具司法公证书;③供养直系亲属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普通学校(含职业高中)学生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册证明。


    (6)殡葬部门的丧葬费收据;


    (7)申请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代办的,死亡待遇发到死者生前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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