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失业保险金停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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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钦州失业保险金停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钦州失业保险金停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三、钦州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地点
广西钦州市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1号门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分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7号窗口
四、钦州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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