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积金存款利息(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息)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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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什么是公积金存款利息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利息是多少
  • 2、公积金有利息吗怎么算
  • 3、公积金存款利率

公积金利息是多少

公积金利息规定是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也就是年利率1.50%。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公积金有利息吗怎么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存在账户上有利息。因为住房公积金相当于银行的账户一样,是可以进行资金的存款和取款的,所以自然也是有利息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钱属于职工个人,退休后可以依据相关资料销户提取账户余额。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一般是每年的6月30日计息,计息期为上年的7月1日—今年的6月30日,利率执行银行定期一年的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我国政府规定,未使用公积金作为存款,可以享受利息,目前我国公积金存款利率如下:当年缴存存款年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存款年利率为2.35%。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存款利率

利率见下面:

上年度归集缴交的公积金余额,按三个月定期存款的利率(2.85%)结息,当年度归集的按活期利率(0.40%)结息。如果一个人上年度公积金的余额有10000元,结息后的利息为285元。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公积金存款利息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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