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是什么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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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是什么条件


  1、职工工作调转,且新单位在我中心下设机构缴存公积金。


  2、单位合并、分立。


  3、职工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审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沈阳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地点


  和平管理部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新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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