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在什么地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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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照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在什么地方


  受理地点:市直管理一部: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建行市中支行二楼;


  市直管理二部:地址日照市天津西路3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63号建行东港支行二楼;


  岚山管理部:地址岚山区岚山中路明珠时代广场;


  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25号莒县建行二楼;


  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二、日照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三、日照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


  市直管理一部: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建行市中支行二楼;


  市直管理二部:地址日照市天津西路3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63号建行东港支行二楼;


  岚山管理部:地址岚山区岚山中路明珠时代广场;


  莒县管理部:地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25号莒县建行二楼;


  五莲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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