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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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受理条件有哪些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3、当月20号至次月10号受理次月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4、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时缴存公积金人员应与社保缴纳人员一致。
二、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3、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变更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变更原因。
4、送达,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三、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办理地址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水头管理所(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水头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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