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现全面二孩后,应该怎样保障女性就业权?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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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后 女性就业权怎样保障

各大高校就业季已过半,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女生就业的形势更是“难上加难”。记者走访北京多所高校发现,女大学生求职时被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几成“必问”环节之一。很多学生发现在简历中注明“已婚已育”的女生就业成功率更高。

去年,安徽大学发布的《我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调研报告》显示,96%的应届女毕业生和75.5%的女性求职者认为存在女性就业歧视问题,之所以存在女性就业歧视,是因为企业认为女性结婚生子会增加单位的成本。

全面二孩实施后,女性就业难度显然更大,因为部分女性要生两个孩子,对企业来说,为此承担的成本增加了。所以,才出现女研究生、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怀孕生子的现象。一旦完成“已婚已育”这两大“任务”,女性就能提高就业成功率。但是,不能把板子都打在企业身上,虽然企业斤斤计较成本、歧视女性是不对的,不过也要看到,这类企业也有无奈,生存压力不小。

虽然现在保障女性就业权的法律规定不少,如《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中都有相关条款保障女性就业权,但相关追责和配套措施并未形成机制,很难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对女性权利有所保障。

笔者认为,在呼吁企业增强社会责任,给予女性就业相应保障的同时,还应该用一些优惠政策,来激励企业落到实处。比如通过减少税收的方式,对于女性职工保障良好的企业进行嘉奖,从而给企业相应的减负。同时,减少女性维权成本,加强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不能指望企业自觉遵守,在进行良好引导的同时,进行必不可少的监督也十分必要。让相关企业充分认识到,这不仅是企业在道义上应该履行的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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