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查询及报销指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8

西安医疗保险查询指南

网上查询

备注:以上网站供陕西省居民查询的入口,全省居民均可使用。

注意事项:

1、仅提供纳入省数据中心的数据,目前有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信息,其余地市随后提供;

2、请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登录;

3、如无法登录,请与所属经办机构联系确认你本人的社保信息是否正确。

备注:该网站单独提供给西安市民的,是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查询入口。

温馨提示:为了维护你的权益,网上查询仅提供有限的数据,如果想要了解详细的数据,请到所在地经办机构详细查询。

电话查询

西安市医疗保险中心的统一查询电话为(029)12333

语音电话查询热线为029-95559 或 16865000

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医保报销等各种问题。

窗口查询

西安医保窗口查询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西安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西安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1号高新区工商银行9层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752106、85752120、85752114

新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15号区政府2楼

电话:029-87424266

碑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

地址:碑林区小东门外五道十字西街2号

电话:029-82492183

莲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

地址:桃园路1号沣惠大厦1号1楼

电话:029-88638206

西安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1、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依据职工就医医院的级别及住院次数设置。

2、一次性医疗费超过本条第1条规定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就诊的医院级别及医疗费数额,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分担。

3、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通过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或大病互助基金等途径解决。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职工在门诊和住院期间,实施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项目(费用在150元以上的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独核算,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负担70%。

5、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6、大病医保报销 年医疗费超40万二次可报销95%

城镇职工因病住院后可先由市医保基金报销,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部分,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以及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现在可按医疗机构级别不同分别给予二次补助,补助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补助20%,二级医疗机构补助3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补助40%。

报销范围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七种情形不能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西安医保报销受理条件

报销材料

1、《西安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准住证》

2、住院病历首页(加盖医院印章,留原件)

3、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印章,留原件)

4、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印章,留原件)

5、财务票据(加盖医院财务章,留原件)

6、费用明细单(加盖医院印章,留原件)

7、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准备一张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或折(必须为本地且通存通兑的卡或折,要知晓准确的开户银行等信息,验原件,留复印件)

报销地点

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大厦

西安市建工路28号 在东郊 坐208、308、700在东新城市花园站下车,继续向前走100米,路南

新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15号区政府2楼

电话:029-87424266

碑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

地址:碑林区小东门外五道十字西街2号

电话:029-82492183

莲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

地址:桃园路1号沣惠大厦1号1楼

电话:029-8863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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