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时限是多久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6

  一、常州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时限是多久


  当场就办理完成。


  二、常州失业保险金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申请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劳动就业中心(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办理技能提升补贴手续。


  1.缴费核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系统比对申请人缴费记录,确认是否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


  2.证书核验。通过核验的下载打印《福建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确认表》,申请人核对信息确认;未通过核验的下载打印《福建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无效告知书》,注明未通过验证的原因,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公示公告。对通过核验的申请人员应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没有异议的给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4. 资金拨付。经核验和公示,符合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账号复印件,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由银行代为发放。凡申请人于每月10日前送达的,补贴款在当月28日前发放到位;于10日后送达的,补贴款在次月28日前发放到位。


  三、常州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规章】《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其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工作。 第二十一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将结果以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且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按月发放。 第三十八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定期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