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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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淄博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4.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淄博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2、收入证明


  3、户籍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5、首付款发票


  6、还款银行卡


  7、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8、婚姻状况证明


  9、身份证


  10、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前调查表


  三、淄博申请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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