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房产税新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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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率有哪些?怎么计算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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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房产税税率有哪些以及税率的计算。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四、房产税纳税人。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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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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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三、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

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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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要租客交?

问题详情:我是南京的,最近办暂住证,要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涉及到房产税竟然要房客交,租房本来就够高的了,还要交税的喽?大家觉得呢

推荐回答:规定应该是房东交,一般租赁合同上都应该注明,没有约定则默认房东交。但现在房东属于强势群体,一般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中国走司法程序时间和金钱成本都较高,很多租客就忍气吞声算了,直接出了这个费用。

个人房产税税率怎么算?

问题详情:个人房产税税率怎么算?

推荐回答:压根就不应该收房产税,无耻之徒,臭不要脸,想一房几吃,土地是租的,产权最多70年,而租金每个业主买房的时候已经支付了,而且还交了契税、营业税等各种税,凭什么收房产税?除非把土地出让金收益退给每个业主,并且土地私有化。

大家怎么看待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发布,五类房产免征房产税,会有什么影响吗?

问题详情:最近一直关注楼市,恰好看到陕西省又出台新的房产税实施细则,个人理解不够深刻,想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大家怎么看待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发布,五类房产免征房产税,会有什么影响吗?

推荐回答:大忽悠!楼市的又一大忽悠!此消息一出,大家又开始高潮了,有些无良媒体又开始标题党了,重磅、狼来了、拐点、信号、打响第一枪等极具吸引力的词语又刷爆朋友圈了。

这样的文章,大家若是只看标题,恐怕大多人都以为房产税政策真的要来了。

但是你可别被骗了,这其实不是陕西打枪第一枪,恰恰相反,是陕西反应太慢了。

你仔细看看细则里的内容,你就知道,这个政策是针对商业用房征收房产税的,不过是陕西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结合自己省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细则而已。

陕西省文件原文如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征税范围:

(一) 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二) 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三) 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四) 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人。

第四条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第五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

第六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 《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的房屋和宗教人员的生活用房。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

上述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应征收房产税。

第八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第九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第十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省政府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国家文件原文如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所以围观群众们,该干嘛的就干嘛吧,真正的针对个人住房的房产税还在路上呢。

房产税这一政策是重拳,需要等待时机出台。2018年之后房产税才会被提上日程。

不过好消息是,真正的房产税改革其实已经加快了进程,重庆和上海先后明确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

房产税真正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答案很简单,就是解决地方政府收入问题。

现在的地方债风险已经很严重了,有数据显示,2019年将是地方债的偿债最高峰。其实现在之所以有些地方还在大力卖房,也与这一点不无关系。

但是,地方政府要还债,必须取得其他的收入来源,毕竟土地也是有限的,靠卖地来维持运作、靠操控土地价格赚钱,这种靠天吃饭的思路是行不通的。

那么这时候,既然新增土地增量贡献收入行不通了,就可以向既有存量房产下手了,那些有多套房的有钱人,就可以成为征税目标了。

其实今年的众多会议、国家领导人的表态中就已经透露了房产税势在必行的信号。

比如7月24日政治局会议,关于房地产的一句表述是:“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而房产税是最重要的长效机制。

房产税会影响什么样的人?

大家对于房产税的出台也是有喜有忧,喜的是可以提高投机客炒房成本,忧的是担心政策会给自己带来负担。

但其实大多数自住家庭都不必担心,房产税出台的目的,除了是为了规范房地产领域的税费体系外,另外明确有抑制房产投机、稳定房价的功能,所以税率并不会很高。

我们看重庆上海的房产税制度,房产税的征收额度,相对于目前高昂的房价以及房价的涨幅,并不算严苛重税,甚至还没有契税改革前,契税征收的比例高。

所以普通家庭其实是被保护的,房产税费不会很贵。但是那些有多套房的人可就惨了,房产税的税率是阶梯式的。

比如重庆就是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如果你在大城市有多套房,保不齐每个月房产税就得交个几万块钱。

在大城市,至少房子还有升值的空间,可是三四线城市囤房的人可就悲催了,卖又卖不掉,租也收不上价,还得承担维护成本,到时还要面对亚历山大的房产税。

房东会把成本转嫁到租客身上吗?

很多人都担心,房产税的出台,还有之前的租购同权,会不会让助涨租金的飙涨?

决定价格的,是消费者的水平,所以房价跟房租不一样,炒房的人资金实力不可估量,但是租房的人收入却是有限的。

所以这些年来,房租涨幅远远落后于房价,并不是房东不想涨房租,而是房租根本涨不起来,你要按照房价那个涨法,谁能租得起房?

你看看现在的租金收入比就知道了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租金收入比已经达到40%,北京上海更是接近60%。这么沉重的负担,你还想涨房租,那么租客一定会选择不租了。

有些人还觉得,租购同权后,学区房的福利多了,租房的人也能上名校了,那么房价不得暴涨到天上去?

其实这不太可能,毕竟照政策趋势来看,买的房都未必能入学。靠出租学区房资格发财更是无从谈起。

租户想上名校,只是获得了“申请权”,至于能不能顺利给你,得看资源是否充裕,看多少人排队。

就拿目前在教育资源上最开放的深圳来举例,虽然做到了义务教育阶段70%的学位提供给了“没有深圳户籍”的人口,但是在优质学位排队轮候的时候,也是有排队顺序的。

首先是“拥有所在区的户口+自购学位房”,这些人是拥有最高权限的,只有当这些孩子都入学之后,才轮到“拥有深圳其他区户籍+自购学位房”、“深圳户籍+租学位房”、“外地户籍+购学位房”、“外地户籍+租学位房”的孩子。

小区房房产税怎么计算?

问题详情:小区房房产税怎么计算

推荐回答:您好!如果是自己的住房。一般是不用交税的。如果是经营性用房,才需要交。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回家规定的房产税是怎么算的?

推荐回答: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于1986年9月15日颁布,总共11条。

按照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两种:(1)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从价计征的,年税率为1.2%,余值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价值;(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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