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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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一)事项范围:退休人员过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二)适用对象:退休人员过世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政务事项的参保单位或遗属。

二、事项办理类型

(一)参保单位或遗属应当在退休人员过世后及时申报办理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打包办服务事项。

(二)退休人员过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为经办、复核、审核三级办理。

(三)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为经办一级办理。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四十条;

(二)《工伤保险条例》;

(三)《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四)《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

(五)《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

(六)《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豫人社办〔2021〕9号)。

四、受理机构

省、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其他服务机构)。

五、决定机构

省、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退休人员死亡;

(二)退休人员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打包办申请表》;

(二)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法律文书等能够确认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及殡葬方式的证明材料,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遗属居民身份证(限申请人为遗属情形提供)。

十、申请接收

(一)申请方式: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线上申请、或通过经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社保业务服务大厅现场申请。

(二)联系电话:经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联系电话。

(三)办公地址:经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办公地址。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提出线上申请,或通过经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社保业务服务大厅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省、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接受申请后,信息系统将需联办事项申请材料推送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

(三)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结结果分别反馈给申请人。

十二、办理方式

省、市、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20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过世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养老保险)业务,出具《企业离退休人员终止待遇计算单》;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世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业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表》。

十六、结果送达

(一)送达时限:自作出办理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二)送达方式:窗口自取、自助机查询打印、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查询。

十七、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33咨询热线、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获取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打包办服务指南。

(三)决定机构做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解决途径。

十八、咨询途径

省、市、县(市、区)12333咨询热线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现场经办窗口等。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或12333投诉热线。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具体办公地址。

(二)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具体办公时间。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一)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查询电话。

(二)省、市、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大厅的咨询窗口、自助查询设备。

(三)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222.143.34.121/)查询。

二十二、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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