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大病补助金额最高多少?年报销比例是多少?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663

参保人员患大病个人负担很重有什么补助?

答: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实施的同时,实行城乡居民大病补助。各类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费中按要求需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含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个人先自付部分、住院起付线部分、住院起付线以上个人自付部分和门诊特殊病种个人自付部分),年度内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至最高限额50万元(含)部分,大病保险补助70%。参保人员属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的,年度内超过1万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80%,无最高限额。

什么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可享受什么样医疗待遇?

答: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具体项目有以下9类:(1)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相关费用,及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4)双相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专科治疗(这10项精神类特殊病种应在有特殊病种治疗资格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县级或行政区区级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病专科就医);(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7)血友病治疗;(8)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9)癫痫治疗。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待遇限于门诊治疗形式。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每次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