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险妊娠登记办理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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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相关法规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流程及办理地点】

已进行生育登记的参保人应于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的同时,到基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联网生育保险妊娠登记。医疗机构通过系统联网取得参保人缴费信息和生育登记信息,整合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信息中妊娠诊断信息,即时完成妊娠登记。因故未能及时办理的,分娩前可在医疗机构补办。

如因个人信息不符、信息共享网络故障、异地生育登记凭证不能联网获取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医疗机构联网办理的,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医保分中心办理,并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联网登记:由医疗机构办理;

2、分中心登记: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份);

②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一份,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③异地生育登记凭证原件(一份,异地办理生育登记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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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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