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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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体位置已确切,有关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自有资金部分已符合相关法规且已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相关法规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作为抵押;

(六)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未办理抵押登记前,能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七)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八)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含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再次申请的相关法规;

(九)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法规的条件;

(十)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

注1: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请查阅“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注2:异地公积金缴存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注3: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居住证”。

注4: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人才办的“高层次人才证明”。

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必要性及描述备注
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电子非必要
配偶身份证电子非必要
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及明细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非必要
首付款银行流水及刷卡小票电子非必要
个人征信报告电子非必要
拆迁安置贷款提供差价结算单电子非必要
购房合同电子非必要
首付款增值税发票电子非必要
收入情况电子非必要
配偶收入情况电子非必要
首付款凭证电子必要
婚姻情况材料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非必要
配偶高层次人才认定书电子非必要
家庭住房情况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非必要
高层次人才认定书电子非必要
居民户口簿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非必要
收入银行卡流水电子非必要
身份证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必要
配偶居民户口簿电子非必要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查询,

(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登记

(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待抵押登记完成后,依据承诺发放时限,发放贷款款项,并推送相关通告信息。

四、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结果送达:自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电子网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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